一、依據:國立中央大學學習與教學研究所五年取得學、碩士學位施行辦法
二、申請日期:111年3月21日(星期一)至111年4月20日(星期三)
三、申請資格:本校大三學士班學生
四、申請文件:
(一) 申請表
(二)前五學期成績單及成績排名
(三) 自傳及讀書計畫
(四) 教師推薦函一封
(五)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及作品
五、申請文件繳交地點:人文社會科學大樓 4樓LS-401室 學習與教學研究所辦公室
六、錄取公告日期:111年5月4日(星期三)
七、本所網站:http://lrn.ncu.edu.tw
★注意事項:
預備研究生須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,經錄取後始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