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端:
您書面資料審查成績已達參加口試標準,得參加複試。請依以下說明,準時到場口試,逾時則視同放棄,不得有異議:
一、口試地點:國立中央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大樓五樓LS-502室(交通/平面圖請見附件一)
二、口試日期:109年11月3日(星期二)
三、報到及口試:
1.報到:
請考生在指定時間(請見附件二)之內,準時至人文社會科學大樓四樓LS-518室辦理報到。
2.口試:
3分鐘自我介紹(不使用投影片),5分鐘問答,共約8分鐘。
四、考生應攜帶物品:
1.本通知單。
2.國民身分證正本。(驗畢歸還)
五、考試當天可憑本通知單免費入校停車。
六、聯絡人:國立中央大學學習與教學研究所 吳專員
電話:03-4227151轉33851 或 03-4262480
傳真:03-4273371